根據省、市總工會關于鼓勵工人文化宮自主開展工作并推進工人文化宮社會化、市場化運作的相關文件規定(魯會辦【2022】28號),薛城區工人文化宮按照“將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的要求,創新文化宮運營管理模式,本著互利共贏的原則,就薛城區工人文化宮第二陣地(永興路287號商業綜合服務樓402)公開招募第三方托管合作運營公示如下:
一、雙方合作宗旨
雙方基于整合薛城區工人文化宮職工書屋的有效資源和托管方管理、人才優勢。立足工人文化宮“3+X”( 職工教育類、職工文化類、職工體育類,X為職工志愿服務)活動模式,堅持公益性方向、品牌化打造、規范化管理,落實技能惠工、文化惠工、培訓活動下基層,實現服務職工的惠工目標,建設環境優美、活動豐富、職工喜聞樂見的工人階級“學校和樂園”。
二、托管運營管理項目資產
運營管理資產范圍:棗莊市薛城區永興東路287號薛城區工人文化宮職第二陣地,總計面積約362.62平方米,具體場地明細如下:
西一教室:145.6平米;(資產評估價25096元/年)西二教室:32.97平米;(資產評估價7478元/年)
西三教室:64.45平米;(資產評估價14617元/年)
西四教室:64.45平米;(資產評估價14617元/年)
西五教室:55.16平米;(資產評估價12509元/年)
以上活動場所配備專項配套的附屬辦公器材及活動設施若干,各教室可分開托管運營。
三、運營管理模式和內容
按照“委托管理、專業運營、權責明確”的思路,由文化宮負責監督運營實施,托管方負責具體運營管理工作。托管方的運營內容僅限于文化宮的職責范圍內,既開展職工教育類、職工文化類、職工體育類的教育培訓和相關活動,以及職工志愿服務相關的活動,并按資產評估價格每年向文化宮繳納的資產折舊費。
四、招募辦法
1、本次公開招募的對象為文化、體育、教育類型的公司、企業類,暫不對個人招募。
2、本次公開招募的時間為2024年1月2日開始,長期有效。
3、報名地點為薛城區工人文化宮306室。聯系人:王海蓮;聯系電話:18953705811。
4、托管運營合作期限為1-3年,自合作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最少不低于1年,最多不超過3年。
5、如多家企業報名同一活動場所,文化宮將采取談判型競爭磋商擇優錄取。
6、報名需攜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人證明、從業經歷證明等資料。
五、公益服務購買
1.文化宮按照場地使用的實際情況、維護成本和人員等開支情況需要,每年計劃購買托管方提供的公益服務活動,購買金額不低于年資產使用價值的50%。由托管方提供相關購買的服務清單,以提供質量好、價格低的服務作為優先合作的重要標準之一。
2、有與全市范圍內或者外地文化宮成功合作經歷的合作方可作為優先合作的標準之一,合作失敗經歷的作為次級合作標準之一。
3、獲得工會系統區級及以上榮譽的勞模、工匠、農民工創業園、農民工之星的的公司可作為優先合作的標準之一。
4、在國家、省、市、區級體育賽事、文化展演、培訓行業等領域獲得優異成績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可作為優先合作的標準之一。
六、合作終止
1.合作期內如出現《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相關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合作期內如出現政策或政府相關文件安排,導致文化宮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相關條款,在按天數退還未使用的折舊費用后,不視為文化宮違約,不承擔賠償責任。
3、托管方在合作期間不得違法違規開展經營活動,否則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如發現托管方存在違規違法或違反本合作的約定開展培訓和經營活動,文化宮有權隨時終止該合作。
七、解釋權
本次招募公告最終解釋權為薛城區工人文化宮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