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工運方針,按照區委和市總工會的工作部署,圍繞全區工作大局,貫徹執行全區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確定的任務和作出的決議,領導下級工會工作。
(二)貫徹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加強對廣大職工的思想政治引領,承擔引導廣大職工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任務;教育廣大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不斷發展工人階級先進性。
(三)對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委、區政府和市總工會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擬訂全區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制度;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加強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和會員發展工作;負責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負責指導下級工會組織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工作,健全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障機制;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勞動關系,維護職工隊伍穩定;負責職工幫扶救助和服務工作。
(五)負責組織指導職工開展群眾性勞動技能競賽、安全生產群監群訪等活動;根據區委、區政府委托,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區級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省“五一”勞動獎章(獎狀)、棗莊市“五一”勞動獎章(獎狀)和薛城區“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的等先進單位或個人的推薦、評選、表彰、管理和服務工作。
(六)指導各級工會做好勞動關系領域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示范帶動和聯系服務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承接政府部門轉移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七)協助各鎮街黨(工)委和區直有關部門(單位)黨組織管理下一級工會的領導班子;負責制定工會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加強工會理論政策研究;探索推進工會網上工會平臺體系建設,加強網上服務職工功能、網絡宣傳和輿論引導。
(八)負責全區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負責制定工會所屬事業單位發展規劃,并進行指導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工會對外交流工作,發展同各地區工會的友好關系。承擔市總工會安排的來訪或出訪的外事任務。
(十)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整體推動機關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意識形態領域工作和制度建設;指導所屬事業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總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